
王扬阳律师,扬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宁扬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根据我国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老公有外遇离婚,如果女方想要在离婚时多分到财产,或者想要要求离婚赔偿,首先要确定老公外遇的情况是否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况,是否属于法定的有过错行为。
法定的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外情如果是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话是可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求多分,同时可以要求离婚赔偿。